案例:
老张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因为项目周期不固定,所以雇用了一些灵活用工的员工。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老张在中介的推荐下为他们投保了雇主责任险。
三个月后一位员工在休息日不慎摔倒导致左腿骨折,住院产生医疗费1万余元。
老张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后却拒赔了,理由是雇主责任险不保障员工放假期间受的伤。考虑到员工是外来打工人员,生活不易,老张自费补贴了员工一部分医疗费用。
案例分析:
灵活用工人员通常没有基础的社保保障,并且劳动时间、劳动场所不确定,面临更高的意外风险。
提前投保商业保险不仅能够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企业雇主转移用工风险,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但老张投保的这种雇主责任险和普通的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放假的时候受伤就不赔呢?
【保障对象不同】
雇主责任险属于责任险,保障的是雇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时,雇主对雇员依法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障对象是雇主企业。
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保障的是个人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保障对象的员工个人。
【保障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通常只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另外也可以通过附加条款扩展到上下班途中、就餐期间。
团体意外险只要是在保单有效期内,不管是什么时间,员工发生意外事故时,都可以在责任范围内保障。
【赔付方式不同】
因为雇主责任险保的是“雇主对雇员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由雇主赔偿给员工,保险公司再理赔给雇主。
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员工本人,所以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保险公司直接理赔给员工。
另外,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员工在获得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理赔之后,仍然有权利向雇主要求赔偿。
总结来说,雇主责任险可以为企业转移用工风险,保障发生工伤事故时企业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团体意外险则可以为员工增添多方位的意外风险保障,提升员工福利。
用工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和预算情况,合理配置合适的保险产品,让员工工作更安心,企业经营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