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要想退休后能领取养老金,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社保必须交满15年。
但是你知道吗?即使交满了15年社保,也可能存在领不了养老金的情况。
话不多说,先来看一个案例。
01
社保交进了“临时账户”
王阿姨35岁之前都在老家工作,并在老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
35岁那年,王阿姨来到北京工作,但未及时办理社保转移。直到45岁那年,才在北京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50岁时,王阿姨到了退休年龄,由于在北京工作已满15年,王阿姨补交了35-45岁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使自己在北京交满了15年社保。
然而,王阿姨办理退休,却被告知:她并不满足在京领取待遇的条件。
理由是:王阿姨的账户类别为“临时账户”,所以无法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02
交在“临时账户”
如何领取养老金?
根据人社部2009年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分为“一般账户”和“临时账户”两种类型。
其中,满足以下2个条件就属于“临时账户”:
✔ 新参保地为非户籍地;
✔ 在新参保地首次参保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
北京不是王阿姨的户籍所在地,且王阿姨是在45岁才首次在北京参保,因此满足“临时账户”的条件。
“临时账户”不影响退休养老待遇。只不过,“临时账户”所在地不可作为养老金领取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由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把“临时账户”中全部缴费本息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也就是说,尽管王阿姨通过一次性补交,在北京交满了15年社保,但北京仍然无法作为她的养老金领取地。
她在北京建立的“临时账户”中的全部缴费,将会被归集到她的老家,也就是她建立“一般账户”的所在地。
03
“临时账户”
可转为“一般账户”
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建立“一般账户”:
✔ 在户籍地参保的人员;
✔ 在非户籍地参保,且在该参保地首次参保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调入非户籍地工作的人员。
“临时账户”如何转为“一般账户”呢?
需要“临时账户”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将户籍迁入新就业参保地。
从户籍迁入次月就能申请将新就业参保地建立的“临时账户”调整为“一般账户”。
继续上面的案例,如果王阿姨想要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就必须先在北京建立“一般账户”。
根据她的情况,可以有以下2种方法:
✔ 及时办理社保转移
如果王阿姨来到北京后,能够及时办理社保转移,在40岁前在北京首次参保,就可以建立“一般账户”了。
等到退休时,只要补交满15年,就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了。
✔ 在退休前将转移户籍
如果王阿姨将户籍转入北京,同时在北京参保,即可建立在北京建立“一般账户”。
同样是等到退休时,只要补交满15年,就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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