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越来越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么保险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婚后不管配偶的生意做得多大,投资赚了多少钱,这些劳动所得,经营和投资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两人事先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划分。
离婚后,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单分割情况:
离婚后,双方可协商由谁承担为孩子购买的保险的续期缴费义务;也可以选择由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金,由受补偿者继续承担孩子保险的续期缴费义务。
如果是一方给另一方的父母购买保险,离婚后,可以及时变更投保人。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保费可以自己协商是否补偿。
如果离婚,也需要进行分割。
(5)离婚后出险,理赔金归谁?
这里指的是离婚后保单没有分割,出险后理赔金该归谁的问题。
《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拥有的重疾险、意外险等人身保险,如果自己还活着,那么,保险理赔金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如果被保险人拥有寿险、意外险或带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等,不幸身故,保险金的归属就要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当投保人和被保人同一人时,如果保险合同上的受益人写了具体的名字,那理赔金归受益人所有;如果受益人写的是”配偶“,则保险理赔金的归属取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人已离婚并且再婚,理赔金归现任妻子所有;如果被保险人未再婚,则视为无配偶,那理赔金由《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获得。
第二种情况是:当投保人和被保人为不同人时,如果保险合同上的受益人写了具体的名字,那理赔金归受益人所有;如果受益人写的是”配偶“则保险理赔金的归属取决于投保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长期稳定的婚姻已成为奢侈品,且行且珍惜。
作为保单指定受益人,离婚后一定能拿到理赔金吗?前两天有一位同业朋友来咨询,夫妻投保寿险,离婚后受益人的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聊聊关于受益人的问题。本文核心问题:如果受益人是妻子,但后来离婚了,受益人还是妻子吗?先上一个案例张某和李某一见钟情后走进了婚姻殿堂。张某的保险意识比较强,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50万元,投保单上受益人为李某,关系为妻子。后来因生活习惯、价值观等问题,两人最后协议离婚,但由于工作繁忙,张某并未变更保单的受益人。一年后,张某不幸罹患癌症,没过多久就去世了。李某想起张某生前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