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的张女士,最近摊上了一件比较“悲催”的事情。
据钱江晚报报道,张女士是一位全职妈妈,因为自己全职在家带孩子,时间比较多,而她的朋友杜女士两口子都是在学校上班,比较忙,经常无法按时接送孩子。
他们两家的孩子都是在同一个幼儿园上班,所以,杜女士提出让张女士代为接孩子。
张女士一看是熟人又是朋友,就没有多想,爽快答应了。
这一接,就是两年半,而且是无偿的,风里来雨里去,张女士没有收到杜女士任何酬劳,也没有任何怨言。
张女士人有多好呢?
有时候杜女士的孩子接回来了,但他们还没有下班,于是就招呼对方的孩子在自己家里吃饭。吃完了就在她家玩儿,等到朋友下班了,张女士再帮忙把孩子送回去。
张女士是骑电动车载的两个孩子,她怕出意外,于是将对方的孩子安放在固定的安全座椅上,而将自己的孩子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脚踏板上。
这得是多好的朋友才能做到这个地步啊!可以说,她对杜女士是仁至义尽,好到不能再好了。
然而,她们之间却发生了一件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有一次,张女士照常去幼儿园接孩子,当电动车行驶到一个路口的时候,不知怎么地,杜女士的孩子突然从电动车后座掉了下来,身体受伤严重。
于是,张女士立即停车,并第一时间通知了杜女士。第二天,杜女士的孩子被送到济南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
除去医保报销外,杜女士还花了7757.04元的医疗费。张女士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在看望孩子的时候,还偷偷留下了2000块钱。
这时候杜女士一下子撕破脸了,她狮子大开口地找张女士要索赔,要张女士赔偿所有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等,因为她孩子的受伤,是张女士造成的。
什么?我免费帮你接送小孩,一接就是两年半,风里来雨里去,现在出了一点事情就要我承担全部的责任?
如果你不找我接小孩,就更加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
面对杜女士的不依不饶,咄咄逼人,张女士当然不同意了。
于是,杜女士愤而将张女士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张女士承担大部分责任。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在济南市区道路,张女士骑电动车载两名儿童出行,明显违反了上述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规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诉讼。
万幸的是,二审的判决推翻了一审的结果,张女士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二审还是判定张女士承担主要责任,那许多人做好事的心,真的要凉了。
法院在案件最后的一句总结让人读来意味深长:
“张女士这种邻里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佳佳受伤,双方都很心疼,佳佳父母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女士。”
这件事情一经在网上曝光之后,一下子就上了微博热搜,阅读量达到1.7亿。
看完这件事情,我陷入了深深的反思,这起案件涉及的钱虽然不多,但背后的人性值得我们警醒,这确实就是一件“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对于张女士来说,接送孩子是杜女士来求自己的,她也是帮忙做好事。
这2年半接送孩子没有一分钱,是无偿的,那既然是无偿的,凭什么要承担风险呢?那既然你找我索赔,是不是要把这两年半的接送费和在家里吃饭的伙食费结算一下?
别人帮忙的时候,你就不动声色,默默享受,而现在看到自己有利益损失了,就反过来咬一口,这种行为不能说是不懂感恩,而是无耻,恩将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