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 “确诊即理赔” ?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严谨。
今天就和大家好好的说说这个问题,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甚至发生理赔纠纷。
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于25种涵盖在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重疾种类和赔偿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除了25种疾病以外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增加其他种类。
重疾保险里核心的6种重疾,占到了重疾发生率的80%以上,这6种病种定义分别是:
而从病种定义可以看出,只有恶性肿瘤是通过检查诊断,可以确诊即赔付。
而另外的5种疾病是实施了某种手术治疗或治疗或是达到某种状态,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后才能获得理赔。
划重点: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重疾病种都是确诊即赔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规范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发生率占到重疾险的95%以上。
我们可以把这25种重疾病种分为三大类:
1、确诊即赔付
2、实施某种治疗手段后理赔
3、达到某种状态后理赔
为什么很多疾病不是确诊即赔付呢?
重疾险其实是保障治疗花费巨大,给家庭经济带来巨大压力的情况。
这种情况不局限于某个病种,也包含了某项手术,某种状态。同一个疾病,不同阶段,不同状态对家庭的影响天壤之别。
以脑中风为例
脑中风,又称脑卒中,是一组以脑部缺血及出血性损伤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
脑中风根据损伤程度的大小,影响会有很大差异。损伤程度较轻,经过治疗后,恢复比较好,甚至完全不影响工作生活。如果损伤较重,会有较为严重的后遗症,严重的可能直接瘫痪在床。
如果得了脑中风就赔付,势必理赔率高,保费上涨,也与重疾险的初衷不相符。所以根据严重程度,判断是否达到理赔条件更符合重疾险的意义。
所以,重疾险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标准即赔付更为准确。符合合同约定的病种定义,保险公司赔付重疾保险金,即可用于补充治疗费用,康复费用,还可以弥补治疗康复期间的家庭收入损失。
当然也会有没达到重疾标准,但是也比较严重的疾病。那各家保险公司也在产品设计中加入了轻症和中症的保险责任,具体的我们后续再做分析。
生活的精彩有一部分源于它的形形色色和不可预知。在理赔实务操作中也存在着许多超越条款释义的实际情况。
而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有时候更像足球场上的裁判,要将冰冷的理赔规则与生活的不可预知巧妙地结合起来。
所以,“重疾险是确诊即赔付” 这种说法并不严谨的。
作为客户,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也应该要多花时间把条款以及责任免除事项等了解清楚,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买的明明白白,若不幸发生理赔时也不用过多担心。